办理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投资人
办理材料: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署,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3、首次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聘书委派书等;
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全体董事签字,监事会决议由全体监事签字。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住所使用证明;
提交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指房屋租赁协议或企业自有房屋的房产证明。
6、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承诺保证书、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单(县工商局窗口领取)。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发照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县工商局
办理地点:孟津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春) 上午八点半至十二点 下午二点半至六点
(夏秋) 上午八点半至十二点 下午三点至六点半
联系电话:67921211 监督电话:6791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