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投资人
办理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署,其中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署,其中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承诺保证书、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单(县工商局窗口领取)。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发照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县工商局
办理地点:孟津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春) 上午八点半至十二点 下午二点半至六点
(夏秋) 上午八点半至十二点 下午三点至六点半
联系电话:67921211 监督电话:6791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