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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理事项流程

 发布时间:2017-03-03 15:20  www.fqgwgs.com  来源:县环保局  编辑:张道禄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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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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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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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环文[2015]33号;

2、符合《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洛市环[2015]34号;

3、按规范编制完成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书、表(报批版);

5、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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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1、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文件(报批版)2份;

2、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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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送审版)→现场查勘、评审、审查→修改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报批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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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受理公示——现场核查——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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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规定办理期限:(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60日内;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30日内。
承诺期限:(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5日内;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3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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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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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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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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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201533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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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第41号令)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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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