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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环保局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停运)审批办理事项流程

 发布时间:2017-03-03 15:18  www.fqgwgs.com  来源:县环保局  编辑:张道禄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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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停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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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排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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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污染防治设施确有必要拆除、闲置(停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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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企主提出拆除、闲置(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申请(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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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图

业主申请---受理——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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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业主申请---受理——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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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规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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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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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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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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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河南省环境污染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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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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