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
申请材料 |
(一)《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
许可程序 |
受理-审核-审批-颁发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地点 |
孟津县行政服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
窗口电话 |
0379-67916638 |
法定时限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