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源头严防,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净化农业生产环境。 深入实施蓝天工程和碧水工程,加强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对食品安全的影响。落实河南省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好重金属污染粮食收购和处置工作,妥善处理调整种植结构和保护农民利益的关系。
(二)加强日常监管。强化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等环节监管,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推进减量化绿色生产。
(三)开展专项整治。以农村食品安全“清源”行动为抓手,纵深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继续深化“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生鲜乳、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禁限用农药、水产品药物滥用等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畜禽水产品“五整治一打击”专项行动和牛羊肉质量安全集中治理,有效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突出问题。
二、坚持过程严管,深化生产经营环节整治
(一)加强食品生产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食品生产过程管控。加强食品包装、容器等相关产品监督检查,规范标识标注。
(二)加强食品经营监管。开展放心菜、放心肉超市创建活动,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第三方平台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快实施“明厨亮灶”工程。
(三)深化治理整顿。深入整治食品生产中“一非两超”、标签标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和“扫雷”行动。强化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三、坚持风险严控,加大抽检监测力度
(一)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污染物和重点问题的监测力度。
(二)加强风险评估交流。推进部门间、地区间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用好互联网、大数据,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与会商研判,为风险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三)加强风险处置与管理。推动风险分级制度,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力度。完善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和直报网络,修订出台全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坚持重典治乱,加强法规标准建设
(一)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的指导。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加大对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假冒清真及清真不清、制贩假盐、假冒食品相关产品等的查处力度。
五、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监管方法手段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优化服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
(二)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两个责任。
(三)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
六、坚持安全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严格“三品一标”认证,稳步扩大“三品一标”规模。
(二)推进食品工业优化升级。实施河南省食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计划,推动食品工业向中高端发展。
(三)推进食品流通经营转型。组织开展餐饮品牌示范街区、示范店和学校示范食堂创建活动。
七、坚持共治共享,引导各方参与监督
(一)强化宣传引导。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宣传活动,展示“双安双创”成果。加强正面宣传,改善舆论和社会环境。
(二)强化诚信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的联合惩戒。
(三)强化社会监督。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村和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志愿者队伍,把监督网络延伸到基层一线。
八、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一)落实党政同责。各镇党委、政府要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投入力度,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实现基层装备标准化。
(二)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县、镇食品安全委统一领导和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作用,调整和充实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办力量。
(三)提升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基层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食品和农产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推动食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
(四)强化督查问责。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实施台账式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