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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公安消防大队箱变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08 09:11  www.fqgwgs.com  来源:县采购中心  编辑:于洋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经孟津县财政局批准,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孟津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孟津县公安消防大队箱变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现就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孟公交易采购[2016]075-1号。
  二、招标项目:孟津县公安消防大队箱变安装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以上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质(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建设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5、只接受潜在投标人一次性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圆整(银行受理单)。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通过转账的形式于报名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支付的,请注明项目名称和用途。未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报名资料: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授权人需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受理单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③以上资料均需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不接受资料不全者报名。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6年7月25日-2016年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节假日除外),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报名(孟津县城黄河大道发改委一楼)。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4日上午9:00整。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孟津县城黄河大道发改委六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0379-65136500
  投标报名处联系人及电话:孙先生   0379-65139100  
  八、开户银行:建行孟津支行   
  账户名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105 0168 6808 0000 0014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