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198号令)、《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72号令)、《洛阳市市政管理设施管理条例》
2需提交资料
⑴建设工程用地批复文件
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⑷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证明材料
⑸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⑹中标通知书(已备案)
⑺施工合同
⑻工程监理合同
⑼工程质量监督书
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表
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注:需提供的全部资料审原件留复印件存档。
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不收费
5办理地点:行政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
电话:6791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