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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发布时间:2017-09-28 11:14  www.fqgwgs.com  来源:县规划办  编辑:张道禄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标题: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
  办理条件
  1、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报建申请;
  2、1:5 00或1:1000数字化地形图(3份原件,1份电子版);
  3、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选址可研报告;
  4、土地权属证明、房屋权属证明;
  5、现状环境照片;
  6、工业项目、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环保部门意见;
  7、对周边建筑有影响的项目与相关单位的协议;
  8、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的相关材料;
  9、选址方案电子报批光盘。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发证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县城乡规划办
  办理地点:孟津县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471100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67926975
  监督电话:6792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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