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规政策依据
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规章《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
二、需提交申请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在线申报,填写并打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三、办理程序
1、行政大厅综合窗口受理
2、外贸科审核资料
3、上报市局审批
4、办结领证(商务局外贸科)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