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建设部78号令)
需提交资料:
(1)洛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合格书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核实意见书
(6)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7)人防部门核发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认可文件
(8)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9)监理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移交证书
(1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1)勘察单位签署的质量检查报告
(12)设计单位签署的质量检查报告
(13)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
(1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报告
(15)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6)竣工验收通知书(附参加竣工验收的单位和人员名单,验收方案和分组名单)
(1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地基验槽记录、基础主体验收报告
(18)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工业),室内环境检测报告(民用)
(19)市政基础设施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20)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21)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22)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
电话:6791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