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服务 > 企业服务 > 企业办事 > 建设管理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5-06-29 11:22  www.fqgwgs.com  来源:县住建局  编辑:庄利果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设置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建设部78号令)
  需提交资料:
  (1)洛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合格书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核实意见书
  (6)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7)人防部门核发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认可文件
  (8)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9)监理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移交证书
  (1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1)勘察单位签署的质量检查报告
  (12)设计单位签署的质量检查报告
  (13)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
  (1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报告
  (15)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6)竣工验收通知书(附参加竣工验收的单位和人员名单,验收方案和分组名单)
  (1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地基验槽记录、基础主体验收报告
  (18)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工业),室内环境检测报告(民用)
  (19)市政基础设施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20)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21)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22)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
  电话:6791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