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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历教育机构

 发布时间:2015-07-23 17:40  www.fqgwgs.com  来源:县教育局  编辑:庄利果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标题     民办学历教育机构(初中、小学)
   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5、《河南省小学教学、科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和《河南省初级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
   办理对象及范围     单位及个人
   办理条件     1、举办者符合规定的资格;2、有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3、有"筹建民办学校批准书"(直接申请办学登记的除外);4、有适合的名称和组织机构;5、有学校章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6、有符合要求的校舍、场地、设备、设施和图书资料;7、有符合要求的校长、教师队伍和职工队伍以及学校董事会;8、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办学经费落实,并有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评估证明;9、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0、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办学标
   办理程序     大厅窗口受理→教育股审核→实地考察评估→许可或不予许可→大厅窗口办结
   办理时限     30个工昨日
   费用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     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     孟津县教育局
     办理地点     孟津县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     正常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67921236
   监督电话     67916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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