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标题 民办学历教育机构(初中、小学)
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5、《河南省小学教学、科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和《河南省初级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
办理对象及范围 单位及个人
办理条件 1、举办者符合规定的资格;2、有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3、有"筹建民办学校批准书"(直接申请办学登记的除外);4、有适合的名称和组织机构;5、有学校章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6、有符合要求的校舍、场地、设备、设施和图书资料;7、有符合要求的校长、教师队伍和职工队伍以及学校董事会;8、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办学经费落实,并有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评估证明;9、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0、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办学标
办理程序 大厅窗口受理→教育股审核→实地考察评估→许可或不予许可→大厅窗口办结
办理时限 30个工昨日
费用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 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 孟津县教育局
办理地点 孟津县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 正常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67921236
监督电话 6791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