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居民因私出入境证件办理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 全县居民
办理条件 所有从事出境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批---制证
办理时限 十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状态 该事项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 孟津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办理地点 孟津县城黄河路355号 邮 编 471123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0379-67938398
监督电话 0379-110
费用情况 出入境证件、签注收费项目、标准
序 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1 护照 200元/本 计价格[2000]293号
护照补发 200元/本
加注、延期、加页、合订 20元/次 价费字[1993]164号
2 往来港澳通行证 100元/本 计价格[2002]1097号
一次有效签注 20元/次 计价格[2002]1097号
短期多次有效签注 100元/次 计价格[2002]1097号
长期多次有效签注 300元/次 计价格[2002]1097号
延期、加注 20元/次 价费字[1993]164号
3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0元/次 价费字[1993]164号
签注、加注、延期 20元/次 价费字[1993]164号
4 前往港澳通行证 50元/本 计价格[2002]1097号
5 国籍申请手续费 50元/本 公通字[1996]89号
6 加入中国国籍证书 200元/本 公通字[1996]89号
7 退出中国国籍证书 200元/本 公通字[1996]89号
8 恢复中国国籍证书 200元/本 公通字[1996]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