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中共孟津县委召开法律顾问聘任会议,举行县委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安排部署法律顾问聘任相关工作。这标志着县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依法执政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县领导黄玉国、杨明祥、王朝阳出席会议。受聘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法律咨询机构,各镇(区)、县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县委副书记杨明祥主持会议。
会议上,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朝阳宣读《中共孟津县委办公室关于聘任县委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和法律咨询机构的通知》,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宏伟代表受聘县委法律顾问发言。
县委书记黄玉国向5名法律顾问、8名法律专家库成员、4家法律咨询机构颁发聘书。就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等方面,他强调,一要深刻认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意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推进孟津法制建设的有力举措,是提高县委依法决策水平的重要保障;二要统筹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工作。要分层次推进党群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协调推进政府系统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要统筹推进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三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法律顾问要当好党委、政府依法决策的“参谋部”,要当好推动孟津法制建设的“智囊团”,要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辅导员”;四要加大对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要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管理指导、强化工作保障。
(陈铭策)